記者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最高檢、教育部近日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規(guī)定》,進一步規(guī)范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。該規(guī)定指出,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,應當著力督促學校落實“一號檢察建議”,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、教職員工準入查詢違法犯罪信息制度,協(xié)助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害、性騷擾工作制度和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園安全防控機制。截至2021年9月底,全國共有3.9萬余名檢察官在7.7萬余所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。(記者劉碩)
編輯:郭成